索 引 号: | 610700000-/2020045248 | 发布时间: | 2019年11月07日 09:53 |
来 源: | 办公室 | 发布机构: | 办公室 |
内容概述: |
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,方便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(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)获得本单位的政府信息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的要求,特编制汉中市水利局信息公开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。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,本《指南》将及时作出更新及说明。
一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
(一)公开的范围
市水利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反映本行政机构的机构设置、职能、办事程序等情况以及其他依照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。重点包括以下内容:
1.市水利局机构设置、机构职责;
2.市水利局领导介绍;
3.市水利局人事任免;
4.市水利局三公公开;
5.市水利局法规文件;
6.市水利局规划计划;
7.市水利局工程项目建设、进展等情况;
8.需要主动公开的其他类政府信息。
(二)公开的方式
市水利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汉中水利信息网进行公开。
(三)公开时限
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日内主动公开,法律法规、政府规章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。
二、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
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,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、生活、科研等特殊需要,向市水利局申请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。
(一)申请方式
申请人下载《汉中市水利局信息公开申请表》,如实填写后通过信函、传真、网络、现场等方式向市水利局办公室提出申请。市水利局办公室根据申请内容给予直接答复或移交相关局属单位、科室处理。
(二)《申请表》填写要求
1.申请表要逐项填写,字迹清楚、工整,不得涂改;
2.准确、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、联系方式等;
3.尽量详细、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,若有可能,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、发布时间、文号或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;
4.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。
(三)受理流程
1.市水利局接到申请后,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处理,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,对要件不完备的申请退还申请人进行完备。
2.对不属于市水利局掌握的政府信息,信息受理科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。如能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,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。
3.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,信息公开受理科室中止受理申请程序,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。
4.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,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。
(四)依申请公开的收费标准
市水利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,除可以收取检索、复制、邮寄等成本费用外,不得收取其他费用。收取检索、复制、邮寄等成本费用的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。
市水利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,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。
三、监督方式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市水利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以向本机关纪检监察室投诉。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,侵犯其合法权益的,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。
汉中市水利局
联系电话:0916—2212037
传真号码:0916—2212037
通信地址:汉中市汉台区益汉路
邮政编码:723000